【资料图】
5月1日起,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江苏省规范和促进消防工作的重要法规,《条例》中新增和完善了关于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监督、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对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将发挥重大作用。
5月1日零点,苏州市吴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到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夜查时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缺少值班记录,消防控制室现场无人值班,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火灾报警,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并实时传输。
消防监督员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间,消防监督员还对新修订的《条例》内涉及该场所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具体解读,将《条例》的宣传融入案件办理中。
为不断扩大新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宣传贯彻工作实现全覆盖、零盲区,江苏各地消防救援队伍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条例》的社会面宣传贯彻活动。以上门授课、设立消防咨询点、走街串巷、入门入户等宣传形式,向群众赠送单行本、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条例内容。
在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企业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各地消防部门还广泛张贴《条例》系列宣传内容,利用LED屏幕24小时滚动播放《条例》宣贯内容,部署消防宣传车开进各大热门景区景点,“蓝朋友”的消防讲台现场“开讲”,让消防常识陪伴游客安全出行。同时,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条例》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加公众知晓度,引导群众参与,全面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苏消轩 编辑/汪泽)